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:
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和要求,為切實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部管理與監督,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和風險防控,維護基金安全,決定在全市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專項檢查。現將《宣城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專項檢查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2017年1月17日
宣城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專項檢查方案
一、檢查對象
承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的縣市區經辦機構,根據工作需要延伸檢查鄉鎮(街道)勞動保障事務所、行政村(居)民委員會協辦員以及參保和待遇享受人員。
二、檢查內容
專項檢查內容主要包括組織機構控制、業務運行控制、基金財務控制、信息系統控制、內部控制的管理與監督以及基金管理違規問題整改落實等方面,詳見2016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控檢查表(附件)。
三、檢查方式和時間安排
采取同級自查與上級抽查或互查相結合的方式。縣市區自查由同級基金監督機構負責組織,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具體實施;抽查或互查由基金監督機構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行政業務部門、經辦機構、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聯合組織開展。檢查分4個階段:
(一)自查階段(2017年1月—2月)
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檢查實施方案,并進行自查。2月底前形成書面總結,連同附件表2-5(含電子版)報市局基金監督和財務審計科。
(二)市級抽查階段(2017年3月—4月)
市局組織對縣市區進行抽查,抽查面不少于80%。抽查通知另行印發。
(三)迎檢階段(2017年4月—5月)
在縣區自查和市級抽查的基礎上,積極準備接受上級部門抽查。5月底之前,全面完成本次專項檢查的整改落實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領導,壓實責任
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,加強領導,明確任務,壓實責任,并確定專人負責檢查工作;要精心策劃,周密安排,結合實際細化檢查標準,制定檢查方案;基金監督機構、行政業務部門、經辦機構和信息綜合管理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,相互配合,相互支持,多方聯動,形成合力。
(二)嚴格要求,精心實施
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認真組織所轄地區開展檢查;實施檢查要嚴格對照檢查內容,逐項檢查,嚴格填報,檢查規定的程序和內容不能隨意簡化、省略,不能走過場,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進行;檢查表的填寫要真實、全面地反映檢查結果,不能隨意漏項;匯總表要全面反映轄區內填報單位的檢查情況,尤其是整改任務表和基金管理違規情況表,要逐項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,為全面掌握分析情況和問題提供依據。
(三)落實整改,確保實效
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堅持高標準、嚴要求,對發現問題一追到底,堅決整改。基金監督機構要跟蹤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和效果,適時組織開展整改“回頭看”;經辦機構要做好整改任務的責任分解,細化工作措施,明確時限和要求,制定并落實整改方案;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要配合做好信息系統內控檢查,完成相關整改工作。
(四)總結分析,完善機制
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全面、真實、客觀地反映內部控制狀況和存在的問題,對內部控制狀況作出評價和分析,做到定性和定量評價分析相結合。強化檢查評價分析結果運用,單項得分合格及以下的為重點整改事項。在此基礎上,總結檢查在完善內部控制機制、糾正違反制度規定行為等方面取得的成效,提出進一步加強基金監管和內部控制的新思路新舉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