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亞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
內部控制審計報告
信會師報字【2018】第 ZH10019 號
委托單位:大亞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
受托單位:立信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
報告編號:信會師報字【2018】第 ZH10019 號
報告日期:2018 年 3 月 8 日內部控制審計報告
信會師報字[2018]第 ZH10019 號
大亞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:
按照《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》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相關要求,我們審計了大亞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大亞圣象)
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。
一、企業對內部控制的責任
按照《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》、《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》、《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》的規定,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,并評價其有效性是大亞圣象董事會的責任。
二、注冊會計師的責任
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,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,并對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進行披露。
三、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
內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,存在不能防止和發現錯報的可能性。
此外,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,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,根據內部控制審計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風險。
四、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我們認為,大亞圣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《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》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。
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中國注冊會計師: 伍 敏(特殊普通合伙)
中國注冊會計師: 王 濤
中國·上海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
大亞圣象:內部控制審計報告
來源:中金在線交易所
時間:2018-03-16
關鍵詞:內部控制 大亞圣象
關鍵詞:內部控制 大亞圣象